學術倫理案件判斷準則參考手冊
一、依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第12點第1項規定辦理。
二、如對本手冊有相關疑問或回饋意見,請以電子郵件寄至教育部學術倫理專案辦公室(moeori@mail.moe.gov.tw)。
學術倫理案件判斷準則參考手冊113年4月版.pdf